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学生奖励办法
(鲁司警院〔2023〕39号)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一)集体奖:先进中队 先进团支部
省级先进班集体
(二)个人奖: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
优秀实习生 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学生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奖学金(另行制定)
二、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
1.先进中队
(l)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成绩优异;
(2)能认真遵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勤奋学习,开展互教互学活动;
(3)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文体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内务、教室卫生整洁,检查评比中成绩突出;
(4)中队队风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警容严整,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在各项评比竞赛中成绩显著。中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分在本系的平均分中位于前30%,出现并列,按照必修课考试成绩及格率排名推荐;
(5)学生干部团结配合好,工作贵任心强,能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
(6)全中队学生履行学生义务,无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7)全中队学生本学年中无受处分者;
(8)无安全事故。
省级先进班集体从院级先进中队中择优推荐。
2.先进团支部
(l)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校内各项集体活动,成绩优异;
(2)团支部凝聚力强,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在各项评比竞赛中成绩显著;
(3)团支部干部团结配合好,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
(4)团员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
(5)团员履行义务,无严重的失信行为;
(6)团员本学年中无受处分者。
(二)个人奖
1.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l)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中队前20%;
(4)学习目的明确,专业知识牢固,学风严谨,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选修课程除外);
(5)积极参加警体训练,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履行学生义务,无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7)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具有榜样作用先进事迹的、经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学院审核后可破格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从院级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
2.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l)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3)担任学生于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带领学生开展各项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中队前30%;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无不及格科目(选修课程除外);
(5)积极参加警体训练,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履行学生义务,无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7)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具有榜样作用先进事迹的、经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学院审核后可破格推荐。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3.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l)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现象;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
(4)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中队前30%,无不及格科目(选修课程除外);
(5)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履行学生义务,无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7)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具有榜样作用先进事迹的、经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学院审核后可破格推荐。
4.优秀实习生
优秀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l)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政治活动,传播和弘扬正能量;
(2)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服从安排和管理,实习期间无缺勤(旷课)和违法违纪行为;
(3)实习态度端正,实习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刻苦钻研业务,做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4)形成良好职业素养,富有团队精神,出色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实习成绩优秀;
(5)具有以下情形,应当优先入选:对学院教学、实习等工作提出有较大价值的意见建议;在实习期间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实习单位书面表扬;担任实习学生于部,在实习管理辅助工作中尽职尽责、做出积极贡献。
5.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l)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以上综合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优秀团员等;
(4)履行学生义务,无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三、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每学年评定一次,按条件、比例、程序和公示要求进行。院系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获奖名单行文公布。
(一)先进集体
1.先进中队
先进中队数量不超过中队总数的20%。评选先进中队,系按比例推荐,送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院审批。
2.先进团支部
先进团支部数量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0%。评选先进团支部,系团总支按比例推荐,送团委审核,报学院审批。
3.省级先进班集体
(l)省级先进班集体由各系按照院级先进中队比例的50%推荐;
(2)省级评选文件下发后,根据中队及所在中队个人获得院级以上奖励情况赋分汇总后,按照排名上报。获奖情况参照《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集体获奖参照个人获奖)赋分。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中队总人数的15%,在中队长主持下,由中队民主推荐,系审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院审批。
2.优秀学生干部
(l)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中队学生干部总数的20%,在中队长主持下,由各中队民主推荐,系审查,送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核,报学院审批。
(2)在团委备案的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人数的20%,按照隶属关系,由团委、系团总支推荐,报学院审批。
3.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本中队团员总数的15%,在中队长主持下,由各支部民主推荐,系团总支审查,送团委审核,报学院审批。在团委备案的学生组织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各学生组织团员人数的15%,按照隶属关系,由团委、系团总支推荐,报学院审批。
省级优秀团员从学院优秀团员中择优推荐。
4.优秀实习生
男生、女生优秀实习生数量分别不超过本系男生、女生总人数的15%,其中,男生优秀实习生按不低于90%的比例在参加集中实习的男生中产生。中队长与实习单位指导人员择优推荐优秀实习生名单,系审查,送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核,报学院审批。
5.优秀毕业生
院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30%,在中队长主持下,由各中队民主推荐,系审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院审批。
省级优秀毕业生从学院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6.省级优秀学生
(l)省级优秀学生由各系按照院级三好学生比例的5%推荐。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系推荐比例的10%;
(2)省级评选文件下发后,根据学生获得院级以上奖励情况赋分后,按照排名上报。获奖情况参照《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赋分;
(3)出现并列,优先推荐有院级以上先进事迹的学生或按照获奖级别的名次高低推荐。
7.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l)省级优秀学生于部由各系按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的5%推荐。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系推荐比例的10%;
(2)省级评选文件下发后,根据学生获得院级以上奖励情况赋分后,按照排名上报。获奖情况参照《beat365官方登录入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赋分;
(3)出现并列,优先推荐有院级以上先进事迹的学生或根据在学生组织的任职情况推荐。
四、评选时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时间一般在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完成;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在最后一学期内评选。
五、表彰与奖励
(一)凡被评为先进集体的中队由学院授予“先进中队”或“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
(二)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于部、优秀团员、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填写登记表,载入本人档案。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奖励办法》(鲁
司警院学(2018]7号)同时废止。